立法院院會今天(2日)審查勞基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針對民進黨立法院黨團總召柯建銘遭勞工團體潑水、推倒在地事件,以靜電油煙處理機及抗爭團體丟擲寶特瓶、煙霧罐等情事,警政署傍晚表示,已責成台北市政府警察局依法偵辦,嚴正懲處不法。

警政署指出,現場發生滋擾事件時,警方雖即時加以排除並護送柯建銘返回立法院院區,但因事發突然,未能於第一時間防止柯建銘遭推壓,警政署已請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及保安警察第六總隊強化勤務作為及指揮體系,並做案例檢討,以發揮執行效能。

警政署重申,集會遊行是憲法所保障的基本權利,警察絕對確保人民集會遊行的自由,但人民在享有權利的同時,應顧及社會公益及他人權益。另外,立法院是我國最高民意及立法機關,不容遭受危害安全或發生違法脫序行為,呼籲對法案有不同意見的民眾應遵守法律、保持理性,共同維護良好台中公司註冊電動床社會秩序;若有暴力行為,警方將依現場所蒐得的相關事證依法究辦,以貫徹公權力執行,確保立法院運作及兼顧社會安定與和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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